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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南京师大&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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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21:1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山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拟认定候选资格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2倍。
按人文学科类(55名)、社会科学类(35名)、经济管理类(35名)、理工类(155名)、信息科学类(55名)、医药类(50名)等6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并在每个学科大类中填报6个专业志愿。
第三条  报名方法一、网上报名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0日
三、注意事项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5月中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5月22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
二、考核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信息科学类、医药类等6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小组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8年6月10日—11日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人数不超过700人,并可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进行减少。具体方法如下:
(一)入选学生将根据其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及我校各学科大类的招生计划确定自主招生的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二)考生所填报的学科大类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在同一学科大类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放弃入选资格处理。
(三)入选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自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第五条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入选专业(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录取至已认定的专业(类)。
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执行。
二、考核中不少于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入选学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并录取至已认定的专业(类)。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一、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1月22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地址: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附件: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与专业表


学科大类
相关院系
包含专业(类)
招收考生科类
上海市、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
人文学科类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不限
历史学系
历史学
哲学系
哲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德语、法语、日语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系(珠海)
历史学
哲学系(珠海)
哲学
国际翻译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专业)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人类学类(含人类学、考古学专业)
法学院
法学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传播与设计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传播学专业)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管理类
岭南学院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专业)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会计学
国际金融学院
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
资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图书馆学、档案学专业)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理科基础类
哲学系
逻辑学
理工
物理/化学/生物
心理学系
心理学
数学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
物理学院
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
化学学院
化学类(含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
数学学院(珠海)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物理与天文学院
物理学
工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交通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智能工程学院
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
材料学院
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类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类、城乡规划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
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航天工程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海洋工程与技术
信息科学类
资讯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保密管理、软件工程
医药类
中山医学院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
光华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药学院
药学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预防医学
药学院(深圳)
药学
护理学院
护理学
医学院
临床医学
备注:
1.各院系及专业详细介绍:http://www.sysu.edu.cn/2012/cn/jgsz/yx/index.htm。
2.临床医学八年制和口腔医学(5+3)专业不纳入自主招生范围。
3. 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以最终公布为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造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学〔201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实际,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类)与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28名,分3类共16个专业(类)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二、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符合各类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30日至4月13日
(二)报名办法:
1.登录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并完整填报各项基本信息,在志愿管理界面志愿学校中选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按我校要求填写完善报名资料。
2.上传下列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
(1)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并签字、盖章。
(2)自荐信。不超过10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进入高校的规划。
(3)身份证复印件。农村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的户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此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
3.以上报名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于2018年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以特
快专递(建议使用EMS较为安全)形式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详见联系
方式)。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A类、B类或C类”。
(三)报名要求
1.必须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完成网报和纸质材料寄送。未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流程、报名材料不全、只网报未提供书面材料或逾期(以邮局寄出邮戳为准)未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2.提供和上传至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严禁弄虚作假。
3.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类)。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所报考专业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在浙江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在上海的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其他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四、资格审查及选拔考核1.资格审核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填报专业情况,择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zuel.edu.cn/)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同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2.确认考试与缴纳考试费用
2018年5月1日—5月15日,初审合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并网上缴纳考试费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打印准考证
2018年6月1日—6月10日,确认并缴费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6月10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见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为6月11日,面试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入围名单确定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参考各专业(类)报考情况,分专业(类)排序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原则上各专业面试名额不超过各专业(类)招生计划的2倍。
根据面试成绩,分专业(类)排序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原则上各专业(类)最终入围名额不超过各专业(类)招生计划的1.5倍。
笔试和面试人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最终入围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18年6月2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学校不向考生寄发入围通知书。
五、录取办法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2.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应与获得自主招生合格资格的专业(类)一致,按照A、B、C类对应优惠分值享受优惠,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优惠分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的一本线按当地参照线(一段线)执行,自主招生选考科目与我校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750分制进行相应折算取整。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考科目等级须在AB及以上。生源地所在省如果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
六、工作日程安排1.网上报名:2018年3月30日至4月13日
2.邮寄报名材料:2018年3月30日至4月13日
3.资格审查结果公布:2018年4月30日前
4.确认考试与网上缴费:2018年5月1日—5月15日
5.打印准考证:2018年6月1日—6月10日
6.笔试:2018年6月10日
7.面试:2018年6月11日
8.入围名单公示:2018年6月20日前
七、监督机制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强化信息公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专家名单和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考场与顺序随机确定。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的测试或辅导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并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单位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严禁弄虚作假。
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430073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uel.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733888386178 88386189 88386200
监督电话:(027)88386336
九、本简章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报校务会通过后公布实施,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拔尖 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8〕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 学厅〔2017〕6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 号) 的精神,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 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 合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 80 名。
三、报名条件考生需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且相关学科成绩始 终在年级名列前茅,具体高考报名科类、学科特长、报名条件等见下表: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四、招生专业考生根据本人获得的奖项,对应学科特长类别及科类,按下表填报招生专业(类)。
五、报名程序(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 1500 字。
3.考生符合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具备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含高中阶段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
4.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成绩单(须注明单科满分)、特长学科的年级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此项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六、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成绩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对考生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审核结果将于 5 月 10 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且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 5 月 22 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自主招生测试费为人民币 60 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报到时间:6 月 10 日上午 8:00 至 11:00
报到地点: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面试时间:6 月 10 日,按数理类、生化类、人文类、外语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 1.5 倍。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 6 月 22 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政策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自主招生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 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专业(类)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高考排序分由高到低,结合本人专业志愿填报进行录取。排序分计算方法为:高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 A+A+的加 3 分,A+A 的加 2 分,AA、A+B+ 或 A+B 的加 1 分),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 5 人,专业间不设级差。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如获以下奖项之一,录取时不受“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 5 人”的限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入选中国科协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1)至(4)项获奖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公示为准。
八、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
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haoban@njn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十、其他(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




河海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综合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加强“双一流”高校人才培养,促进高水平特色研究型大学建设,特制定本简章。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名额为250人。
二、领导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为严格选拔程序,完善选拔机制,学校成立河海大学自主招生测试专家组。专家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选拔测试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考核意见,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三、报考条件以下两个条件均需满足:
1.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在相应省份公布的选考要求),综合素质优秀;
2.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②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或表现出突出创新创业能力且获得相应成果(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8年3月29日8:00至4月9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明确报考专业。本次报名无需邮寄材料,考生须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按页码顺序上传);
②个人陈述(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报考意向和专业认知等进行陈述。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在600字以内,网上报名系统中个人陈述部分可不录入);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的支撑材料(考生本人须逐份签名);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如推荐某一考生,须实名提供写实性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选拔程序1、资格审核
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学科特长、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考生报考专业组别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对于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考生须于2018年5月10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2、考核方式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专业组、工学专业组、理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五类,具体测试方案如下:
类别
招生专业
高考科类
2018年拟录取人数
测试方法
特色
专业组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
(限江苏省考生报考)
理科
100左右
1、综合能力笔试:与各专业组相关的基础学科知识灵活运用。
2、专业能力面试:以专业潜质、相关专业组基础认知、高中阶段相关知识的灵活应用和考生基本素质为主。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理科
水利水电工程
理科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理科
环境工程
理科
土木工程
理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工学
专业组
农业水利工程
理科
50左右
工程力学
理科
地质工程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理学
专业组
数学类
理科
50左右
应用物理学
理科
海洋科学
理科
经管学
专业组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收
50左右
财务管理
文理兼收
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理兼收
文法学
专业组
英语
文理兼收
50左右
法学
文理兼收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作适当调整。总录取人数不超过250人。
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11日,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六、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特色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2、工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5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3、理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考生为3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数不单独进行折算。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九、考试收费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十、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十一、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范管理要求,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生面试顺序和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对初审合格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按相关要求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作为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品德良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类)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150人。招生专业为我校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所对应的专业,包括采矿工程(女生限报)、矿物加工工程(色盲限报)、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色盲限报)。考生应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和意愿按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
我校全面实施大类招生,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分属矿业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和测绘类,地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属于地质类。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和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大类填写志愿,入校两年内大类分流至各专业时统一分流至所在大类包含的对应自主招生专业,且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原则上只能在今年的自主招生专业之间转专业,相关程序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办理。
在区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自主招生仅招收理科生;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
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或中国计算机学会。
在江苏省中学生物理、化学或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为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二)科技创新类
1.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为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学、省级科技中心或中央电化教育馆等。
2.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奖励。
3.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或全国性数学建模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
4.对所报考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立志于从事相关工作的考生,高中阶段曾进行过研究性学习且具有相应的创新性成果,须提供详尽的支撑材料,并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三)英语能力类
雅思分数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同时具有较好的理工科基础。
三、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和形式审核
考生于2018年3月26日至4月4日间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请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等)已按要求盖章、签名,以彩色图片形式上传,内容清晰易读,否则后果自负。各项签字均须为本人签名;考生本人需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等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不得由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否则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8年4月4日14: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审核状态”显示“材料待审核”表示志愿已填报完成,待学校审核。
我校将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可用性以及是否达到基本报名条件。符合要求者将被审核为“材料审核通过”状态;不符合要求者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8年4月10日14: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形式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二)邮寄材料
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须将按要求盖章、签名的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个人学科特长的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4月12日前(以我校签收日为准)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收件人:招生办公室,电话:0516-83591555)。纸质材料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材料宜简洁明了,请勿邮寄与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没有直接关系的材料;材料按序装订,勿另加封面;请在信封注明“自主招生”,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为确保报名材料被顺利接收,建议采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
考生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材料接收情况,“材料接收状态”显示“已接收”表示已收到邮寄材料,显示“未接收”、“未设置”表示未接收到材料或者寄达日期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
四、选拔程序(一)初审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审阅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主要考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按照各省各类别报名生源情况由专家组确定具体通过初审比例,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2倍。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5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二)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24日之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依据苏价费〔2007〕423号),并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核、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或确认考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面试按照不同的类别以及学科特长对考生进行分组,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委,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1.4倍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其中各学科中考核成绩排名前20%者给予“优秀”评价。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自2018年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四)确定拟录取专业(类)
1.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类)为其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2.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确定2个拟录取专业(类),拟录取第一专业(类)为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取第二专业(类)由我校根据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学科特长等因素在其填报的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中确定。
五、录取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我校。
(一)录取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2.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3.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分段划定分数线的浙江省,按以下规则录取: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的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10分(含)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30分(含)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二)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主招生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5.自主招生录取名单自2018年7月3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六、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交通补贴对于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以自主招生形式被我校录取,学校给予交通补贴,即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产生的户籍地至我校的往返路费,凭车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考生须于2018年9月27日之前至招生办公室办理,逾期未办理视为自行放弃。
七、监督机制我校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八、附则(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校在审核中将对考生提供的研究性学术成果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且不限于论文查重、质量鉴定、真伪评估等,在考核环节还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深度考核,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四)我校不组织与自主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也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五)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
邮箱:zsb@cumt.edu.cn
招生微信号:cumtzs
(六)通信地址:江苏徐州市大学路1号  邮编:221116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
(七)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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