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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承办首届“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学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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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21:4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了江苏高校大学生与省、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举行的首届“紫金”法律援助论坛。今年5月18日,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成立,这也是成立后的首届法律援助论坛。


十多位专家莅临指导!
数家媒体进行报道!
简直“高端大气上档次”
有木有!


     “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由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河海大学等11所江苏高校法律援助中心牵头发起,在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在聚集了高校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等强大的顾问团为其指导老师下,由一群热爱法律事业、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在校大学生为主体,于今年5月18日(“我要法”的谐音)成立的。联盟以“以法律援助为荣,在法律援助中成长”为口号,旨在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平台,让大学生在法律援助等活动中学习、锻炼和成长。






“该联盟成立以来,已经举办了大学生“法律援助培训”,并结合社会的热点问题及热点事件开展法律宣传,还举办了进社区法律咨询,暑期“法律援助夏令营”等活动宣传法律。这些活动不仅扩大了法律援助影响,还培养了大学生依法为贫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的素养和能力,目的是使“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成为江苏省内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学习、交流的一个新平台。






   “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学术论坛”是全国首次大学生与省、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举行高校法律援助论坛。今年是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成立的第一年,为了加强各联盟成员以及江苏省各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增强联盟内部的凝聚力,同时也进一步扩大联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承办首届“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学术论坛”,以推动江苏省各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承办方:河海大学

参与院校: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扬州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南京森林警官学校、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三江学院





~




论坛汇报



省内十七所高校的学生代表担当主角,围绕“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五人一组,就劳动争议处理、妇女儿童维权、民间借贷纠纷化解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经验和体会展开了热烈讨论。江苏省和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的领导,以及来自于南京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和东道主河海大学的一批热心于学生法律援助事业的老师,如扬州大学法学院李秀华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分团委书记黄小晶老师亲临指导,并担任论坛的点评嘉宾,与“小伙伴们”展开教学相长的坦诚交流。



1论坛汇报第一阶段:大学生法律援助及劳动争议处理

陈光愿:高校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黄勃然:“点、限、面”结合,推进法律诊所教育新发展
吴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经验
孙鑫:农民工权益受损案件常见类型、原因及对策浅析
黄成燕:被派遣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探究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凌盛广主任和南京大学黄秀梅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



2论坛汇报第二阶段: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与大学生法律援助

许靖雯: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中关于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经验与问题
支冠一:创新与优化婚姻家庭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机制
邵春霞:论法律院校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
马得福: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完善
陈蓉:儿童权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徐旻副主任与扬州大学李秀华教授作出仔细、详尽的点评



3论坛汇报第三阶段:民间借贷纠纷及其他领域法律援助问题

袁玉旺:民间借贷问题解决研究
黄久敏:民间借贷之法律探讨
张燕君: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仅持有支付凭证情况下是否能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石真:女大学生校外租房纠纷中的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叶镕蓉:高校法律援助应当重视对大学生的维权

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和发展部副部长董黎明、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钱宙作出点评。


~




▲同学紧锣密鼓地筹备


▲论坛圆满成功


河海大学法学院徐军副教授:
首届“紫金”法律援助论坛的圆满成功,得益于金科的叶晓辉、扬大的李秀华、南大的黄秀梅等一批联盟骨干教师的倾心指导,得益于省、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协、仲裁委等方面领导的积极参与,得益于作为联盟成员十七所院校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真诚响应,得益于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小伙伴们的奋力拼搏,得益于法学院师生团队的全力支持。

河海法学法律援助中心化明礼主席:
通过这次论坛,我们收获了很多。在论坛中学习到大量有趣的实践理论,吸取了其他高校建设法援组织的经验。同时,在筹备论坛的过程中,我们的沟通和统筹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和锻炼,感谢江苏高校大学生法援联盟能给我这样的机会。

“紫金论”坛工作人员钱增华:
我感到非常幸运,作为礼仪人员参与到 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首届“紫金”法律援助论坛活动中来。因为礼仪服是短袖,所以所有的工作人员和老师都会很暖心的问“冷不冷”,瞬间就有一种很感动的感觉。在河海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下,其他兄弟学校积极响应,各位老师和同学克服客观原因一起愉快的交流。作为礼仪人员,希望能以一种热情端正的姿态欢迎大家的到来,可能还会有不足,但是我们会继续努力的,再次祝贺论坛的圆满完成。


此前,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还曾参加过“送法进工地”、“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



来源:法学院宣传中心
编辑:叶镕蓉、小海螺记者团 张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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